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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宁服务市场开票规则 - 350装修平台

2021-12-18 22:02淘宝论坛 人已围观

简介一、销售收入、佣金结算及发票 1、服务提供商通过平台销售服务产品,用户通过平台支付的服务产品对价为服务提供商的销售收入。服务提供商同意,其销售收入由苏宁统一收取,并...

   一、销售收入、佣金结算及发票

   1、服务提供商通过平台销售服务产品,用户通过平台支付的服务产品对价为服务提供商的销售收入。服务提供商同意,其销售收入由苏宁统一收取,并由苏宁定期与服务提供商结算。

   2.本月服务提供商产生的销售收入,苏宁于下月15日前向服务提供商出具对账单。服务提供商确认后,苏宁将在5天内向服务提供商易付宝账户支付相关款项。服务提供商同意,双方的结算数据以苏宁服务平台记录的数据为准。

   3、服务提供商同意,苏宁有权直接主合同服务提供商需要向苏宁或苏宁关联公司支付的其他款项,直接扣除服务提供商应支付的佣金和其他费用。

   4.服务提供商应根据销售应用产生的所有销售收入账户确认营业收入并自行纳税,服务提供商应依法为用户开具发票。

   5、服务提供商要求苏宁开具发票支付的佣金的,应当提前向苏宁申请。苏宁在收到申请后30天内向服务提供商开具发票并发送发票。发票邮寄过程中损失的,由服务提供商承担风险。所有发票申请最迟应在次年1月31日前提交给苏宁,并经苏宁批准,否则苏宁有权不开具发票。

   二、结算和开票的其他约定

   1.结算必须以苏宁实际收到用户付款和确认销售收入为前提。

   2、服务提供商必须符合民事法律主体的法律规定,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服务提供商需要提供真实的主体身份信息、软件或服务业务相关资格文件(具体根据应用业务范围评估)等文件,服务提供商应开立企业为真实用户的易付宝账户。如果没有上述条件,苏宁有权拒绝结算和开具发票。

   3、服务提供商在确定易付宝账户后不得更改,如有变更或易付宝账户失败,由服务提供商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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